根据教育部对毕业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毕业生学历证书遗失、损毁等,可以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 到吉林大学档案馆查档:复印学生本人当年的高考入学三联单一份、补毕业证明书复印学生本人的毕业证书领取登记表。
2. 上述材料核实无误后,由申请人自行到报社办理毕业证书遗失登报声明,并提供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3. 申请人携带申请表、查档材料、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一张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教务科办理相关证明书。
教务科联系人:赵波 联系电话:0431-85166415
教 务 处
200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