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6〕81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课外培养计划学生成绩评定工作,引导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科研训练、校园文化活动及技能训练等环节,依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教字[2016]64号),学校结合目前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制定《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现予印发。
附件: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教务处
201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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