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15日为本(专)科学生期末考试周,全校2016年1月18日至3月6日放寒假,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于2016年3月7日开学。为加强教学管理,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管理
(一)规范考试管理各个环节
为确保考试管理工作规范,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吉林大学本科考试试卷管理办法(暂行)》和《吉林大学本科考试有关工作操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确保在考试命题、考务管理、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登录、试卷复核、考试材料归档等考试管理中各环节的规范。
考试命题工作上,各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具备条件的要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基础课程务必执行教考分离;其它课程应逐步实现教考分离”的要求。学校在部分共同课教学单位尝试建设题库抽取考题,下一步全校性共同课教学单位,也应逐步建立起题库、机考等形式的考试制度。
组织安排上,各单位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本科生学生工作副书记分工负责本科生的考试工作,严抓学院的考风考纪。
监考人员配备上,各单位所派监考必须为教师,不允许安排研究生参加监考工作。每个考场配备监考人员标准为:考生人数60人以下,安排2人;60—100人,安排2—3人;100人以上,安排3—4人。一名教师不能同时作多个考场的监考。
考核形式和成绩评定上,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例如将平时教学环节中的作业、期中考核、课程论文、上机考试、口试、实践报告等多种方式与期末考试结合起来,逐步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试制度的改革。
(二)加强考前动员,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
各单位近期要组织全体教师召开期末考试培训工作会。向全体教师重申《吉林大学本科考试有关工作操作细则》、《吉林大学监考人员守则》、《吉林大学考场规则》,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考试工作要求,严抓考试的各个环节,以有效地保护学生,努力避免考试违纪事实的发生;重申考试工作纪律,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召开考前动员大会,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营造和谐健康的考试环境,提高考试遵纪守法、诚信考试意识,努力在我校形成“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大力开展对学生的法律法规教育,宣读《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宣传违纪作弊行为对学生自身的危害。通过以上措施,确保诚信考试教育活动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监考教师和学生。
(三)严抓考风考纪,创造良好考试环境。
期末考试期间,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亲自到考场巡视。学校同时将派出由校级督学员、教务处、各校区教学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巡视组,分别到各校区考场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中巡考人员要填写《吉林大学考场巡视记录单》,监督考场并检查监考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及时反馈考试中出现的问题。本学期将严格执行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对于考试期间发生的监考人员不负责、不作为等行为,将视情节在校园网上予以通报,依据《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情节严重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各个考场组织考试前监考人员需向考生宣读《吉林大学考场规则》(2011年修订稿),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的违纪、作弊行为,监考教师要及时制止违纪行为并在《考场记录》中写清有关情节,填写《吉林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单》,违纪(作弊)考生、监考教师必须当场在记录单上签字,对情节予以确认后将违纪(作弊)考生清出考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两份记录单原件上交学院。学院需在该科目考试结束当天,将违纪、作弊行为全院公示,并将两份记录单原件以及物证等材料上交各校区教务办公室,统一汇总报送教务处审查,最终由依据违纪情节进行处理。
考试周期间,教务处将发布期末考试工作简报,通报有关考试违纪等情况。
二、考试工作要求
(一)考试日程安排要合理得当,考试日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考试时间要统一,文科笔试考试以1.5—2小时为宜,最少不得低于1.5小时;理科笔试考试以2—2.5小时为宜,最少不得低于2小时。
(二)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工作由任课教学单位负责落实,共同课由教学中心统一安排,各校区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总体协调、配合和安排。
(三)各校区教学管理部门将考试日程安排进行汇总,于考试的前一周上网公布,并将所有考试日程于12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科曾媛处,以便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检查和巡考工作。
三、试卷评阅有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吉林大学本科考试有关工作操作细则》及《吉林大学本科考试试卷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在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工作,本学期所有考试试卷务必于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评阅工作。对同一课程,实行统一地点、统一时间、试卷密封、集体评阅、流水作业、全面复核的试卷评阅制度。
阅卷结束后,各系或教研室要统一组织任课教师拆封试卷,因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涉及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考试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1月22日前将2015级学生成绩录入到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其余年级于2016年1月27日前完成该项工作。
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85168996,85168962。
附件:1.吉林大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安排
2.《吉林大学本科考试试卷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05〕51号)
3.《吉林大学本科考试有关工作操作细则》(校教字〔2006〕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