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校级文件>>正文
关于全面实施“优质本科教材进课堂计划”的若干意见
时间:2006-06-14   来源:教务处   点击:[ ]

校发【2006】99号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加大教材选用管理工作的力度,理顺教材选用与教材建设工作的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教材选订、发行及评价体系,学校将在全校本专科教学中全面实施“优质本科教材进课堂计划”。为保证“优质本科教材进课堂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教材选用程序,做好教材选用论证

选用高水平的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于2003年4月制定了《吉林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严格教材选用工作的必要性和制定教材选用方案(也称“教材选用计划”)的原则和程序。按照《条例》的要求,学校建立了《吉林大学教材选用方案数据库》,为教材选用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但是,一些教师各行其是,私自更换使用选用方案以外的教材,在学生中产生了不良影响,影响了选用方案的执行。为防止这种情况再次发生,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教材选用的论证工作,保证教材选用方案的科学性与严肃性。

教材选用方案的制定,要经过课程组或系申报,教学单位教材建设专家小组集体研究,学校教材建设专家组审定三个阶段。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教材的选用方案由校教材建设专家组最终审定;专业课程、全校性公选课教材的选用方案由各教学单位教材建设专家小组最终审定。选用教材论证要填写《吉林大学本科教材选用方案论证书》。在教材选用论证工作中,要杜绝随意性和主观臆断的现象,确保教材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各单位要站在提高教学质量的高度,加强“精品意识”,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全面审查,正确处理选用校外优秀教材与学校自编教材的关系,切实选用高质量教材。

教材选用方案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一般2~3年制定一次。主讲教师在授课时,应认真执行教材选用方案。因教学计划调整、课程变动和教学内容更新,选用的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需要时,开课单位要按照教材选用论证程序进行重新论证。任课教师或有关人员不得私自更换教材,如有发生,视情节及影响程度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加强教材项目管理,强化校内讲义审核

“十一五”期间,学校规划教材立项将以现有教材的再版为主,辅以出版纳入国内知名出版社出版选题、在国内将产生较大影响且具有我校特色的教材;已使用一年以上的校内讲义,方可申请新编教材立项;各教学单位要建立教材出版前的主审制度,保证出版的教材是优秀书稿。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应首先符合教材选用方案。

在教材选用论证工作中,对无适用教材的课程,各单位可以先自主编写校内讲义,待使用成熟后再公开出版。学校将校内讲义纳入教材建设项目之中,并对校内讲义采取印刷费补贴制度,给讲义的编写人员核算教学工作量。教师个人及相关人员不得私自印刷、出售校内讲义及辅助教材。如有发生,视情节及影响程度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推行网上订购教材,制定价格优惠政策

在全面实施学分制的条件下,学生可以按照所选课程,在教材选用方案数据库的基础上自由选择是否由学校代购教材。学校实施网上订购教材,使学生明确各课程所选用教材的版本,防止误购,同时防止选用方案以外的教材流入课堂。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降低学生购书费用,维护学生利益,稳定教学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教材发行工作中以赢利为目的私自出售教材。如有发生,视情节及影响程度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必要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加强教材信息采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

为了及时掌握教材编写出版的信息,任课教师应该在本专业领域内了解出版动态,经常浏览各大出版社网站,各学院应当建立相应的教材出版信息资料库。教务处已经建立“教材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及时提供大量教材信息,可供教师选择教材时查阅参考。另外,学校还将引进正在使用的教材样本,并将同类获奖教材及最新出版的新版本优秀教材样本进行整理,在各学院建立教材样书架,使广大教师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教材的内容和质量,以利于选用高质量的教材。

为了有效进行教材质量监督,及时获得反馈信息,学校将采取多种调查形式了解教师和学生对使用教材质量的反映,并通过有效手段指导教材选用工作,实现教材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

实施优质本科教材进课堂计划,确保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科学的态度,按照课程教学要求,严谨、细致地做好教材选用工作。

                             (吉林大学教务处于2006年6月14日发布)

上一条: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实施方案

下一条:吉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实习管理细则

关闭

@版权所有  吉林大学教务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电子邮箱:jdjwc@jlu.edu.cn